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本科生各年级各班:
根据校员工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要求,为做好公司员工资助工作,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港澳台员工)。
二、工作程序
(一)员工提交申请(9月7日前完成)。
新生:员工提交《402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新生)》(附件1)、《402永利集团本科员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3)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副排长处。
老生:新申请的员工,提交《402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老生)》(附件2)、《402永利集团本科员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3)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至班长处;上学年已被认定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数据库的高年级本科生(名单见附件4),如家庭经济状况无变化则只需提交《402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2),无须重复提交其他材料。
(二)学院评议
1.班级年级评议(9月8日前完成)
各班班长召集班委,根据申报员工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将评议后的员工情况填入《402永利集团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数据库》(附件5)。年级辅导员召集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确定本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格并排序,将全年级的数据库汇总至辅导员老师处;
2.学院评议(9月9日前完成)
公司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3.学院公示(9月13日前完成)
公司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异议。认定工作组应予以答复。
4.院提交员工处
公司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批
员工处审核院(系)提交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员工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应诚实填报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
2.各年级各班应严格把关、实事求是、规范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认定工作过程中做好诚信教育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学校;妥善保管员工信息;
3.各班级在认定工作中要确保本班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员工都纳入认定;
4.家庭经济困难港澳台员工的认定可在参照内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四、其他事项
本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结果将作为2016学年开展本科生助学工作的基础,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员工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等的评定提供依据。
附件4:数据科学与402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数据库(2016年6月更新公示)
附件6:13.14.15级保密专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数据库(2016年6月)
数据科学与402永利集团学工办
201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