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员工工作部关于做好2022学年员工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402永利集团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员工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和《402永利集团员工减免学费管理办法》(中老员工〔2017〕20号)等有关资助工作制度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学年员工减免学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减免标准
(一)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及专项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且无固定收入的硕士研究生中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员工、烈士子女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全额减免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员工,可申请全额减免学费。
(二)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及专项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且无固定收入的硕士研究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户)员工,优抚家庭子女,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为救济金者,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员工,可申请半额减免学费。
二、减免程序
(一)员工提交材料
请员工于10月23日前登录员工工作管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xfjm/)提交申请。
(二)培养单位初审
培养单位员工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减免学费的员工进行初审,查验员工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开具的各类证明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在员工工作管理系统上完成审批。
(三)学校复核
集团复核材料,并对员工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公布。
三、减免方式
(一)因缓交而未缴纳学费的员工获得减免学费资格后,减免款项将直接抵冲员工应缴纳的学费;
(二)已缴纳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已抵扣学费的员工获得减免学费资格后,已缴纳的学费退回员工银行账户。
四、其他
(一)员工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虚构理由、伪造相关证明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费减免资格,责令补齐已减免学费,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学校根据《402永利集团员工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员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中止、取消其减免学费资格,并责令补齐已减免学费:
1. 无故未按规定缴清应缴学费的余额;
2. 因违规违纪受学校纪律处分;
3. 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4. 铺张浪费、超出普通消费水平。

党委员工工作部
2022年10月18日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