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本科各年级各班:
为做好公司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资助工作,有力保障员工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校学工部相关通知,现将公司2023-2024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已完成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
二、员工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退役士兵员工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助学金项目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均获助,按照员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分档资助,特别困难等级每生每年4300元,比较困难等级每生每年33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生每年2300元。
2.捐赠助学金。
捐赠助学金由社会团体、社会贤达等捐资设立,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名额按项目确定。
面向公司的具体项目、资助对象、标准及资助条件详见附件1。
四、工作原则
按照应助尽助原则,学院根据员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综合考虑员工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合理分配助学金名额。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在学年内应获得至少一项资助项目。
每位同学可以提交多项资助申请,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统筹评选,原则上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获得一项资助,在此基础上,特别困难员工可能获得超过1项资助。
五、工作流程
(一)党委员工工作部发布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 组织员工提交助学金材料
(1)国家助学金
2023年10月10日前,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需登录员工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网址:https://xgxt.sysu.edu.cn/zxj);
(2)捐赠助学金
2023年10月10日中午12点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捐赠助学金不需要在系统上填报,员工按各捐赠助学金项目要求(附件1)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有专项表格的,需按附件2专项表格填写)。
续评捐赠助学金的老生(名单见附件4),如已完成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可继续获得同项助学金;如因家庭经济状况改善不需要继续获得该助学金,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签名的《助学金资助员工调整登记表》(附件2)。学院(系)可按分配的项目名额在同年级替补员工,替补员工需按该项目新获的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 学院完成各类助学金审核
公司员工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员工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定。
3. 学院公示、报送材料
公司对拟资助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期间,学院员工资助工作小组如收到异议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学院(系)员工资助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党委员工工作部提请复议。
(三)学校复核和审议
集团复核并审议名单及资助档次。
(四)发放助学金
上级单位或捐赠方反馈最终名单后,发放助学金。
六、其他事项
(一)各年级各班及时转达通知,提醒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及时申请资助;
(二)员工填报材料须认真仔细,杜绝出现漏报、少报、错报等情况。
(三)各年级各班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员工资助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严格管理各类员工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严格限制学工系统的使用权限范围。
402永利集团学工办
2023年10月6日



